国际会展公司为您整理三月实行的这些外贸新规,你get了吗?
欧马腾会展 2020-03-03 831
已经复工的你,先来了解一下三月实行的这些外贸新规吧!如果国际会展公司有境外参展计划的话,务必提醒参展商调整好会展行程,避免给会展服务带来损失。
国际会展公司为您整理三月实行的这些外贸新规,你get了吗?
01、扶持政策为了化解新冠疫情对制造业、对外贸的冲击,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。比较重要的包括:
2020出口退税最晚申报期取消。根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《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第4条: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、发生跨境应税行为,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(免)税或者开具《代理出口货物证明》的,在收齐退(免)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,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(免)税;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,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,即可申报办理退(免)税。
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免征5个月。2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放出多项惠企新政,包括: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,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,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。除湖北外各省份,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,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;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。同时,6月底前,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,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,不作逾期处理。实施上述政策,充分考虑了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等情况,可以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。
此外,各地还出台了减免房租、给予补贴等多种政策。具体细则可查询本地政府网站或咨询商务部门。
02、出入境新规
由于新冠肺炎在全球范围内扩散,计划在近期出国出差、旅行的朋友们,请关注以下对热门旅行目的地的入境管制的整理,提前安排行程,不要买了机票才发现签证拿不到,或者有签证的也不给入境,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!
目前对中国旅客(或部分省份旅客)限制入境的国家包括:美国、日本、俄罗斯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菲律宾、马来西亚、新加坡、印尼、越南等。
此外,也建议尽量不在近期去往韩国、日本、意大利、伊朗等疫情日益严重的国家。
03、进口管制
目前已有多国限制进口中国生产的食品,分别是:
自1月24日起,吉尔吉斯斯坦限制从中国进口肉类食品。自2月1日起禁止从中国进口农产品。
塔吉克斯坦食品安全委员会已禁止从中国进口所有类型食品。
埃及禁止从中国进口洋葱,并加强了对进口自亚洲的食品的管控。
土耳其暂停从中国进口各种动物产品。
马来西亚农业部禁止从中国进口猪肉及猪肉制品,并对其他农产品的进口进行密切监管。
尼泊尔暂时停止从中国进口动物及有关肉制品。
约旦暂停进口中国动植物产品,并对从中国进口的化妆品进行针对冠状病毒的抽样检测。
印尼禁止自中国进口活体动物。
格鲁吉亚暂时停止从中国进口所有活体、非活体动物及动物类制品。
韩国禁止从中国进口可能传播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,主要包括蛇类、蝙蝠类、貉、獾、麝猫等,相关措施实施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解除为止。
阿塞拜疆临时禁止从中国进口牲畜、动物产品、海鲜以及野生动物园用动物。
喀麦隆暂时停止从中国进口动物及水产品。加强海陆空口岸动物检疫措施及动物检疫部门监管。
毛里求斯对中国香港、中国台湾以及华南地区出口至该国的部分货物实施禁运。包括:活的动物和鱼、冷冻和干燥的海鲜,包括鱼产品,如鱼和蚝油、冷冻和干燥的肉类、羊毛、动物的毛发、动物饲料,包括鱼类饲料。
科威特港务局已于2月25日发布通知,科威特所有港口禁止接收从中国、中国香港、韩国、意大利、泰国、新加坡、日本和伊拉克抵达的货船。
04、印度电池检验新规
印度标准局将于2020年3月14日针对可充电电池及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电池(Secondary cells and batteries containing alkaline or other non-acid electrolytes)实施新标准,该等产品将列入强制检验登记清单(Compulsory Registration Scheme)。
新标准共有两项:
1.镍电池IS 16046(Part1):将採用2018/IEC 62133-1:2017标准;
2.锂、镍电池IS16046(Part 2):将採用2018/IEC 62133-2:2017标准。
现有两项标准IS 16046:2015/IEC 62133:2012,将于2020年2月14日起停止接受申请。有关符合现有标准进口产品须以新标准重新申请检验,否则将禁止进口,在印度制造电池也比照办理;于2020年3月14日前进口或境内库存允许继续销售。
05、越南降低汽车进口门槛
越南政府颁布第17/2020/ND-CP号议定,补充修正第116/2017/ND-CP号,规定汽车进口组装生产及维修保养服务的条件。其中最重要的新规定为进口车辆不再须逐批进行品质检验,恢复颁布第116/2017/ND-CP号前之状态。
这一措施受到越南进口商的普遍欢迎。第17/2020/ND-CP号议定自2020年3月22日起生效。
06、巴基斯坦提单新规
据巴基斯坦最新港口要求,NTN号码必须提供并显示在提单上。在递交SI时,应提供收货人NTN号码并显示于收货人栏处最后一行;如收货人为银行或to order时,需提供并显示最终收货人即第一通知人的NTN号码在提单上。针对SOC箱,请在品名栏处显示箱属NTN号码。
07、墨西哥反倾销
2月14日,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,对原产于中国的装有金属齿的拉链作出反倾销初裁,决定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,并对涉案产品征收海关申报价96.66%的临时反倾销税。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9607.11.01。决议自发布次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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